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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7章

大漠花汐-第17章

小说: 大漠花汐 字数: 每页4000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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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忽然,他那温暖迷人的目光,钻进月色,添满了她的眼睛。不待她做出任何****,他的吻,如潮水一般,将她席卷。

    喔,短暂的挣扎,她再一次,向那幸福****的旋涡沦陷,沦陷……

    是夜,他们终于睡在一张炕上。他一直睁着眼睛,抱着双臂,一动不动,天快亮时,却翻身,将熟睡的她,轻轻拥入怀中。“汐儿,别动,我只是想抱着你!”

    脑子短路了,她居然听他的话,没有动。

    他在她的额头,轻轻吻了一下,用绒毛一样轻柔的声音,说:“伤已经好了,明天,我打算离开!路不好走,你就留在这里吧!等我回去了,会?人来接你!”

    她没有出声,但是心底有个声音,想和他一起走。

    第二天,他们没走。

    帮助他们的这家人,是以打猎为生。花汐感激人家,想把随身带的金子和玉器送给他们,可是他们不要。于是花汐问金承:“离开前,你能不能,帮他们,把那个装猎物的地窖装满?”她知道,打猎,对他这个擅长射技的人来说,比抓一把雪还简单,只是不知道,贵为太子的他,愿不愿意去做这件小事?

    他看了她一眼,没说话,走进雪海。然后,半天的时间,完成了她的心愿。还给她带回一只,可爱又机灵的小白狐。

    一下收获了这么多猎物,对雪野中的猎户来说,比得到一座金山还要宝贵。男女主人喜出望外,硬是把金承留下了。

    夜晚,窗外雪花纷飞,他们在火光融融的屋子里,划拳,喝酒。虽然语言不通,可是花汐,用她的花氏搞怪,把大家逗得开怀大笑。笑,是相通的。

    这天晚上,他们喝得都有些高,金承依旧是抱着花汐睡,却无法再像前一晚那么规矩。体内的情欲,在酒的催发下越来越烈,看着她醉态迷离的眼睛,他的毅力彻底瓦解。

    “汐儿,我会好好疼你!一定会!汐儿,汐儿……”一声声唤着她的名字,他的手,急切而不失温柔,剥开了她的衣服……

    雪花在窗外萦绕,亲吻着月光。她迷迷糊糊的娇吟,像动听的夜曲,穿过雪花,潜入月色。

    完了,就这样上了他的贼船!

    第二天醒来,光着身子躺在他的怀里,昨晚的销。魂还留在脑海深处,她的心情很复杂呀很复杂。

    一阵叮叮当当的响声,让花汐吓了一跳,也把金承从香睡中惊醒。很本能的,他的眉心耸了一耸。

    “怎么?”花汐感觉到他的警惕,不安的问。

    他看了她一眼,眼底立即闪过温柔,轻声说:“快把衣服穿好!外面有打斗,我去看看,你别出来!”

正文 惊变

    不出去?不出去,对得起这双爱看热闹的眼睛吗?

    花汐穿好衣服后,小心翼翼的来到门边,打开门,猛的倒抽了一口大风。。。

    事情比她想得要灾难得多。

    男主人死了,侧躺在血泊里,手中握着红色宝剑。对,红色,有些奇怪的剑!

    花汐顾不得去琢磨剑的事,放眼一望,女主人就在不远处的雪坡上,舞着一条金光闪闪的鞭子,与一群身穿银披风、头戴银遮面,幽灵一样的人交战。金承在帮她。小男孩儿被女主人护在身旁,胸口紧紧抱着一个盒子。

    女主人身手不凡,金鞭甩动如龙,苍劲有力。而金承的武功又在她之上。他们俩个联手,将五十几个幽灵杀手打得唏哩哗啦。

    杀手一个一个倒下,眼看他们就要取胜了,然而事情的变故,也就发生在此时。突然一阵雪雾飞起,呼,从他们身边卷过,他们顿时消失了。地面上,出现了女主人掉落的鞋子、手臂、脚……花汐不敢再看,十指深深扣着门框,有种想哭的感觉,却哭不出来。

    神智稍稍恢复一点,她放开步子,冲向雪坡。雪坡上血渍斑斑,就连那些幽灵杀手也被撞碎了。

    “金承,金承――你在哪里?金承――”她奔跑,寻找,深一脚浅一脚,完全忘记了惶恐,只想快点找到他。

    那是因为,潜意识,有个声音在说:找不到他了!

    跑着,喊着,寻找着,终于在一跤跌倒后,她没有力气爬起。泪水,也在这时滑出眼眶。“金承……你是去投胎了吧!我警告你,别把昨晚的事告诉别人,毁了我在阴间的形象……说不定还有人,想投胎,来做我的情人呢!呵呵……”笑,如此无力,心口的疼,让她在艰难的一笑后,倒在黑暗中。

    醒来的时候,她看到那个小男孩儿,也许,不该称他为小男孩儿。他坐在她身边,很冷静的看着她醒来,沐着阳光的脸,充满刚毅,没有半丝悲痛。

    可他的父母亲都死了啊!

    花汐明白,有些时候,痛到深处,表现出来的不是悲痛而是变化。男孩儿变了,他可能,再也找不回从前的笑容了。突然间,她想到了金承,那家伙的冷默,可能就是因为曾经的经历。

    好难过!

    她起来,想拥抱一下男孩,和他默契一下心中的伤痛。他却冷着脸站了起来,转身,冷冰冰的一个字:“走!”这些天相处,花汐教过他一些简单的语言,他很聪明,一学就会。

    他说的对,现在,也只能离开,能打的都死了,万一有杀手再回来,就凭他们俩个,不够人家一刀剁的。

    花汐决定和男孩儿一起离开,就算帮他的父母亲照顾他吧,他毕竟还没成年。离开前,她想把他的父母安葬在雪中,却被他阻止了。花汐不明白他是怎么想的,但也没有坚持自己的主意。一个地方有一个地方的风俗,前一世的社会,不就有流行*的地方吗?

    然而还有件事,她怎么也无法理解。

    男孩儿拿了一套他母亲的棉衣,示意她换上。花汐见自己的衣服上有血渍,也就换了。哪知接下来,男孩儿居然把她换下的棉衣给扯成了若干块,再粘上血渍,扔得到处都是。甚至,他还捡一些肉块,塞进碎衣服里面。

    真是个怪孩子!

    他受的伤害太深了!

    离开的路上,花汐搂着他的肩,说:“以后,你就叫花潮吧,做我弟弟!姐姐我上辈子没钱,读的书少,也想不出什么好名字,你不要嫌弃啊!潮汐,潮汐,潮和汐,永远在一起!记住了吗?”

    “嗯,记住了,一辈子,也不忘!”一路上惜字如金的小男人,居然对这一问,给了如此坚定的回答。

    花汐看了他一眼,笑笑:“看来,你真的很聪明,才几天的相处,能听懂的话不少嘛!我告诉你……”

    轻轻的话语,像春天的声音,消失在风雪深处。

    一天后,在花潮的带领下,他们来到了一个热闹、但奇怪的国家。

    作者题外话:今天是周末啦,提前祝大家假日愉快!也欢迎留言和收藏,那么下个星期,争取再努力暴发哈~:)明天、后天,事情多,也许不会像平时更新那么快,见谅!但我会争取多更的。

正文 非常突然的分别

    不出去?有热闹不看,对得起这双五点零的眼睛吗?

    花汐穿好衣服后,小心翼翼的来到门边,打开门,猛的倒抽了一口大风。。。

    事情比她想得要灾难得多。

    男主人死了,侧躺在血泊里,手中握着红色宝剑。对,红色,有些奇怪的剑!

    花汐顾不得去琢磨剑的事,放眼一望,女主人就在不远处的雪坡上,舞着一条金光闪闪的鞭子,与一群身穿银披风、头戴银遮面,幽灵一样的人交战。金承在帮她。小男孩儿被女主人护在身旁,胸口紧紧抱着一个盒子。

    女主人身手不凡,金鞭甩动如龙,苍劲有力。而金承的武功又在她之上。他们俩个联手,将五十几个幽灵杀手打得唏哩哗啦。

    杀手一个一个倒下,眼看他们就要取胜了,然而事情的变故,也就发生在此时。突然一阵雪雾飞起,呼,从他们身边卷过,他们顿时消失了。地面上,出现了女主人掉落的鞋子、手臂、脚……花汐不敢再看,十指深深扣着门框,有种想哭的感觉,却哭不出来。

    神智稍稍恢复一点,她放开步子,冲向雪坡。雪坡上血渍斑斑,就连那些幽灵杀手也被撞碎了。

    “金承,金承――你在哪里?金承――”她奔跑,寻找,深一脚浅一脚,任大风吹乱发丝,完全忘记了惶恐,只想快点找到他。

    那是因为,潜意识,有个声音在说:找不到他了!

    跑着,喊着,寻找着,终于在一跤跌倒后,她没有力气爬起。泪水,也在这时滑出眼眶。“金承……你是始乱终弃,不要我了吧?哼哼,那你可亏大了,我的很多优点,你还没发现呢!”笑,如此无力,心口的疼,让她在艰难的一笑后,倒在黑暗中。

    醒来的时候,她看到那个小男孩儿,也许,不该称他为小男孩儿。他坐在她身边,很冷静的看着她醒来,沐着阳光的脸,充满刚毅,没有半丝悲痛。

    可他的父母亲都死了啊!

    花汐明白,有些时候,痛到深处,表现出来的不是悲痛而是变化。男孩儿变了,他可能,再也找不回从前的笑容了。突然间,她想到了金承,那家伙的冷默,可能就是因为曾经的经历。

    好难过!

    她起来,想拥抱一下男孩,和他默契一下心中的伤痛。他却冷着脸站了起来,转身,冷冰冰的一个字:“走!”这些天相处,花汐教过他一些简单的语言,他很聪明,一学就会。

    他说的对,现在,也只能离开,能打的都死了,万一有杀手再回来,就凭他们俩个,不够人家一刀剁的。

    花汐决定和男孩儿一起离开,就算帮他的父母亲照顾他吧,他毕竟还没成年。离开前,她想把他的父母安葬在雪中,却被他阻止了。花汐不明白他是怎么想的,但也没有坚持自己的主意。一个地方有一个地方的风俗,前一世的社会,不就有流行*的地方吗?

    然而还有件事,她怎么也无法理解。

    男孩儿拿了一套他母亲的棉衣,示意她换上。花汐见自己的衣服上有血渍,也就换了。哪知接下来,男孩儿居然把她换下的棉衣给扯成了若干块,再粘上血渍,扔得到处都是。甚至,他还捡一些肉块,塞进碎衣服里面。

    真是个怪孩子!

    他受的伤害太深了!

    离开的路上,花汐搂着他的肩,说:“以后,你就叫花潮吧,做我弟弟!姐姐我上辈子没钱,读的书少,也想不出什么好名字,你不要嫌弃啊!潮汐,潮汐,潮和汐,永远在一起!记住了吗?”

    “嗯,记住了,一辈子,也不忘!”一路上惜字如金的小男人,居然对这一问,给了如此坚定的回答。

    花汐看了他一眼,笑笑:“看来,你真的很聪明,才几天的相处,能听懂的话不少嘛!我告诉你……”

    声音越去越远,消失在风雪深处。

    一天后,他们来到了一个热闹、但奇怪的国家。

    作者题外话:有不妥处,改了一点儿,抱歉~

正文 真有视金钱如粪土的地方

    奇怪就在于,它真的奇怪,不是人长着四个眼睛,也不是猪站着走,靠,在这个国家,人们视金子如粪土。。。

    因为作为花汐当亲妈一样爱戴的金子,在这个国家,连做洗脚盆都用不上,太软。

    这就很杯具了。

    花汐身上的手饰都是金的,如果她不是鞠府的三小姐,也许还有点儿银的东西,能换个包子啥的。

    现在,他和花潮,面临着饿死的危险。

    这个国家太富裕了,人家地上铺的,是玉石。咳咳,某花郁闷,身上戴着三哥给的观音玉佩呢,稀世珍宝,敢情,在这个国家,它是就从脚下扣出来的一块粪土。

    这让花汐联想到那个地道,那个流动金沙的地道,应该和这个国家有些渊源。

    走在玉石大街上,踢飞了一块挡道的金子,看着那道金光咻的一闪,她有了个畅想:将来要把来这里的路记下来,把那些缺衣少穿的人领到这儿来。

    不说别的吧,在这个国家当几天扫大街的,回到那边,至少也是个百万富翁。世界上到处存在捷径,像这种无公害的捷径,可太少啦!

    当然,这个与世隔绝的国度,有种特有的“货币”,一种彩色的石头。这里的人把那种石头做成梅花的形状,凭花片大小使用。

    花汐以前,从没见过这样漂亮的石头,不管是电视还是网络,都没有关于它的记载。

    “%……―×;#&;amp;#8226;&;amp;#8226;&;amp;#8226;”不友好的声音,一个长得很凶悍的丫头,拦在她面前,手里举着一块金子。花汐发现,这金子很眼熟。“¥%%F&;amp;#8226;SS”凶悍女又说了一串她听不懂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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