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老人摇着蒲扇对小孙儿说:“哦,这儿啊,叫云腾岭。这云啊聚而不散,厚厚的结了一层。这云上就住个神仙…… 常修安靠着屋瓦摇着扇子,听着下边丁长茂说着这山上的老神仙,心说:“老头子,你说的那个老神仙就是在下。” 常神仙老吗?看起来当然不老啦。不过这年纪…… 常神仙说:“啊?你问我活了多少个年头啦?唉,这我也不知道呢。” 说起来,这常修安也不知道为何他会出现在这里。这,好像反应过来的时候就在这叫云腾岭的山坳坳里呆着了。没人告诉他要做什么,可是就这么活着。看着村子里的小屁孩长大再生个小屁孩。柴米油盐与我无干,这生生死死却又一点不落的看在眼里。 “诶,好无趣呢。”常修安想,“明天一定要找点乐子。常修安摇着扇子眯着眼看天,这星星点点抖落一盘珠玉,唔,倒是迷人眼睛了。...
《出嫁》作者:七根胡“从今天开始你就是我们宫家的人了,你要尽快为我们宫家生一个儿子!”声音苍老却给人压迫感,来自于一个女人,一个很老的女人,一个宫家最老的女人——宫老太太。一、出嫁雪莲静静的坐在床边,身子一动不动,一色镶金边的红盖头正好将她的脸完全盖住。屋子很静,静得都可以听到蜡烛发出的“滋滋”声。雪莲微微动了一下身子,她已经感到身体有些发麻,可能是坐得太久了。“吱——”门突然开了,发出一种难听的磨擦声。一定是她的丈夫,雪莲感到有些紧张,身子不自觉得向床里挪了挪,她不知道如何去应付,只能听天由命似的坐在那里等待着事情的发展。一阵凉风吹了进来,雪莲的身子微微抖了抖,她已经等了一会儿,却不见她的丈夫走过来,准确的说她根本就没有听见人声……...
书名:《吹破残烟入夜风》作者:墨小五内容简介:在极深极深的黑暗的海底,有鲛人在独唱晚歌。木长歌这辈子最后悔的事情就是没有告诉苏云毓他爱他可是,他还没来得及说出,那个人就死了。是啊,可笑他为了一个不爱他的人做了那么多却忘记了那个一直在云毓阁等着他的苏云毓那个一直会在太师椅上闭着眼睛当他来的时候说一句:“回家了”的苏云毓。他在权利与阴谋中渐渐迷失了自己亲手将苏云毓推进了地狱,可谓挫骨扬灰。那个微醺的岁月,他永不悔,刻红尘中爱的墓碑。他在也不能拥有那最灿烂的笑容木长歌最想跟他去山上人迹稀少的小镇生活。清晨爬到高山巅顶。下山去集市买蔬菜水果。在梦中,行至岩凤尾蕨茂盛的空空山谷,鸟声清脆,树上种子崩裂…...
1、第一章 ... 深夜,街道安静的连一颗针掉地都听得清清楚楚。拖曳着长长影子的路灯,随着阿来一步两晃的步子摇摇曳曳,“嗯 好棒 再深一点 啊——”异常清晰的声音环绕在耳前。让阿来一下子精神了许多。 继续走啊走啊,然后无意往声音发源处看过去。不看不知道,一看吓一跳。“啊 我的心脏!” 晕黄的路灯下,两个交叠之人不断变换着姿势,气氛达到了□,位于下方的人高声尖叫,“啊----”银发垂地,看不太清楚样子,感觉应该很好看的,应该。等等,那个不是人吧,身体好像是透明的!不会吧,阿来拍拍头。 “不管自己之事,当做没看到好了”一手遮住眼睛,无视 无视,继续走自己的路。 不料在就要穿过去的时候,被人揪住后衣领,耶了回去。完了,完了,惹上鬼了。...
1、寂寞深渊01 ... 那是一把很美的剑,剑身薄如蝉翼,呈现几乎透明的蓝色。那也是一把很锋利的剑,混入神明的血液冶炼而成,被誉为最强的武器。 “辛伯,你身为掌管秩序的神明却亲手坏了规矩。毁灭,是要付出代价的。”淡蓝的剑身笔直地刺进辛伯的胸口,血像盛开的牡丹花,染红了脚下的土地。 凯因诺斯一身玄色,长长的黑发随风起舞,白皙俊美的脸庞在月夜下显得有几分朦胧。他的手微微发抖,声音却清冽冷淡。凯因诺斯心里十分清楚,他这一剑将终结很多东西。生命被强制划下休止符,逐渐变为时间的黑色注脚,遗失在岁月的角落,无人祭奠。 “不!”一个明显怀有身孕的秀美女人痛苦地悲鸣着,却阻止不了死神的脚步。 辛伯费力地转过头看向自己的妻子,口中不断涌出血来。传承了神格后的身体抵御不住这种伤害,他的生命正走向尽头。他勉强挤出一丝笑容,试图宽慰受惊的女人。“没事的……伊芙……要是...
☆、古筝韶哀 楔子 书曰: 有物混成,先天地生。寂兮寥兮,独立而不改,周行而不殆,是为“道”。 而天地分三界,顺应“道”意,生生而不息,有神仙灵妖鬼。神、仙掌天界;妖、鬼司地界;灵,居人界。 人界之灵,以人畜草木之灵——即生灵为大。生灵诞生灵、生灵造死物,而生灵之情,能活死物,生“物灵”。 物灵本为一团灵气,吸生灵之情而长,长成后,身如人形而自有好恶个性,以灵锁和本体相连,能离本体而走,没有妖法神力,遵从自然,知悉“道”意,与生灵互相依存。 然而,人类执掌人界年深日久,受天地两界所染,灵气益减,秦后诸人已然无法一见物灵,唯有少数有缘人得以见之。时过境迁,物灵之说,渐成迷信,魏晋拜物灵为鬼神,至唐后传为神话,明后几近失传。...
作者:周浩晖【引】五月末的初夏,是我眼中北京最宜人的季节。没有北方春秋两季漫天的风沙,也没有江南初夏时连绵不断的阴雨,阳光明媚而不毒辣,校园里花红柳绿,走到哪里都能保持一个好的心情。在这个季节,一天当中,清晨时分无疑又是最美妙的。凉爽的气温,柔和的晨光,清新的空气,简直找不到比这更好的锻炼时刻了。段明就是西大操场晨练大军中的一员。进入这所学校以来,他一直保持着多年来养成的良好生活习惯,每天早上六点准时起床,围着操场跑15~20分钟,然后才去食堂吃饭,开始一天的学习和工作。一般来说,去西操跑步的人有两类,一类是段明这样,常年坚持的长跑爱好者;另一类则是基于某种原因临时加入晨练大军的人。段明发现这几天第二类人明显多了起来,宽阔的西操甚至略微显得有些拥挤了。可能是本科生的期末体育考核快开始了吧?段明猜测。不过跑步的人多了,而且里面有不少女生,倒是使这项本来有些乏味的运动增...
门外的脚印 打开电脑,随着内置扬声器发出的一声低低的叫声,我带着点兴奋看着WIN98的启动,跳出那幅熟悉的蓝天白云的画面。 已经有一个星期没上网了。我几乎没看画面,手下熟极而流地点击着。进入拨号,然后,听到那只老爷之极的33.6K猫发出象叫春一样的声音,再打开浏览器。 我用的是FOXMAIL 的收信软件。平常上网,也只是收收信,看看新闻,偶尔在深夜没人时访问一下免费的色情网站。当然,色情网站由于广告太多,图片也太多,打开来十分麻烦,也只能偶一为之的。 我正看着最近的一些八卦消息,什么某个跳水的体育女星和那个收回没几年的殖民地一个老头子高官恋爱啦,一个唱主旋律歌曲的半老徐娘自杀啦,一个唱情歌的被他的同性恋情人捅了一刀啦,某市发生数起疯子袭击晚归的单身女子,一直未被抓获啦。在这些半真半假的消息里,我也只当看电影一样看看。...
【本作品来自互联网,本人不做任何负责】内容版权归作者所有!书名:写在福音书上的杯具作者:卧槽将军备注:鄙人的恶趣味= =小王子与黄金骑士的故事= =轮回来轮回去= =终究逃不过命运捉弄= =真相是他们都是一个灵魂。☆、序章 血统高贵,罕世的美貌,举手投足间的优雅与高贵。世人实在不能想象这样的帝国王子为了一个角斗士而纵身跃下百米的高台。 或许,那是因为一见钟情。 艳丽的发色与容颜,美丽的角斗士初现便惊艳全场。她用剑扬起的血雾同红色的头发纠缠在一起,分不清彼此。角斗士将所有敌人踏在脚下,高傲地宣扬:[我是血腥Mary。]她的目光掠过贵宾台,将所有的王孙公子轻看。皇帝的威仪不能使她屈服,这场皇室的庆典,只是Mary的个人舞会。...
1、一 ... “擦!又是老子一个人!” 男人大概三十六七的模样,裹着局里统一发配的大衣,嘴里叼着香烟走在萧条的大街上。他拼命搓着手取暖,一边恶声恶气的诅咒着这该死的鬼天气。本来今天是有另一个同事和自己一起执勤的,结果那个家伙突然说家里打来电话,突然有急事就走了。结果又只剩下他一个人继续剩下的工作。他一边埋怨着同事,一边在路边慢悠悠的晃着,警棍斜斜地插在皮带里,裹在大衣里的警服皱巴巴的,纽扣也没妞好,衬衫的一角还翻在皮带外面,以前还有人天天细心地帮他打理,现在没了,活脱脱一个流氓警察,披着羊皮的狼。偶尔和路边的行人打个招呼,或是蹲在小贩摊边看看,听听上街买菜的女人唠嗑家长里短的,一点点打发着时间。 再穿过一条街,他习惯性地拐进了一个巷子...
1算起来他宠爱这只宠物也够久的,几个月了?有三个多月吧,平时对于那些凡人奉上来的东西要是好奇,自己也仅把玩个一个来月已经算得上耐心的上限。而这只宠物……这个来自于大陆的人类已经打破他历来的记录,很奇怪自己对他竟没有半点厌倦,为什么呢?“主人……”一旁怯怯童声打断他的沉思,侧首瞟过去,只见可爱的人鱼忠仆挂着两只水汪汪的大眼睛外加几颗晶莹泪珠,红红的小嘴唇想要说些什么又不敢地张合,小手跛轻轻扯着他衣服的下摆,样子好不令人怜爱。“怎么,又给他欺负了?”不知为什么他以往平静如水的心坎每次听见看到那个宠物欺负自己下仆时,总是有股淡淡暖流流淌在身上,热热的感觉让他有种活着的感觉。为什么会有活着的感觉,自己是一个高贵的海神根本不应该有那种低等生物的感受才对的,但……他并不讨厌,甚至说有点喜欢。不觉又堕入沉思中,艾力克再次开始发起呆来完全无视小人鱼对自己越轨的行为。...
狐狸麦麦的一段冒险作者:萤火虫凉凉狐狸和旅人 狐狸有些忧愁地看了看天空,已经很晚了,酒馆里空荡荡的,天上也只闪着几颗星星。 架子上都是狐狸的梅子酒坛子,安安静静地,空空的。好像一个个文文静静的小姑娘,矜持害羞地排排坐着,小灯里蜡烛的光线在她们的裙子肚上温柔地画出一圈一圈细细纹路。 还是初夏时,狐狸亲自采了梅子。一颗颗洗干净,晾干,倒进甜丝丝的蜂蜜,一遍一遍掀开盖子,加糖。 狐狸细细长长的眼睛眯起来,没有喝过的人,永远不知道它的好。 再过一阵子就到冬天,狐狸的酒馆也要关上一阵子了,因为它讨厌带着冰碴子和积雪的天气,鹿啊,兔子啊,会把酒馆的地上踩出湿漉漉的脚印子,它也讨厌它们浓浓的酒嗝。况且狐狸的梅子酒也卖完了,具体地说一到夏天,山下面的酒馆老板已经全部用马车拉走了一大半啦。...
作者:龙一1杀人者手中紧握的枣木棒原本就是一件可怕的兵器。坚实沉重的枣木枝干一头被仔细地削细,成为容得下两只农夫般的大手同时紧握的手柄,用来攻击的那一头相当地粗大,而且满是疤结。如果杀人者的力量充足的话,这一棒挥下去,应该能够杀死一头凶猛的野猪。只是,杀人者并没有感到应有的兴奋,因为,在这一棒没有挥出之前,杀人者还没有弄清即将到手的东西会有多大价值。目标是一个身材矮小的中年人。这是那种在大唐各州郡随处可见的那种人,穿一件长可及膝的黑色细葛短衫、白布袜、芒鞋,遮阳的竹笠挂在屋角的背架上,这身装束虽说不上体面,倒也干净整齐,这就是活跃在整个大唐帝国各个大小城镇的行商们独特的模样。“你这是……?”跪坐在竹席上缝补布袜的行商发现了杀人者,两眼盯住那人手中的木棒,显出有些瑟缩的警觉。当那只巨大的木棒被举起时,行商慌忙翻身向那人两腿间扑去。...
1、小受介绍大全 ... 我们这篇文的小受是一个活了快300年的吸血鬼,拥有俊俏的面孔和温和笑容从外表来看不得不承认他是一个相当出色的男,但是现实是残酷的。在开始完美的背后,隐藏着一颗犯二的灵魂。我们举几个例子来看看吧。 事件一:我们这位小受是一位吸血鬼。 早在他10岁的一天,他在吃饱喝足后,本着运动一下更健康的思想,自己悠闲的走到了太阳下面,于是他差点挂掉了,如果不是刚好经过的路西法及时搭救,唉~~~~~~ 于是又有一天,我们的小受心情异常的好,因为自己的大哥终于嫁人了,以后不会打扰自己的生活,于是他向一旁的人类仆人要了一大盆泡蒜,来解馋。好吧大家应该知道结果了,这个不长记性的小家伙几乎丧命。 于是我们幸运的小受遇见了,他这一辈子的厄运。尚为玉。当然尚为玉本着有利可图的想法将小受从鬼门关带了回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