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莎其X雷勒依凌从晕沉沉中渐渐苏醒后,雷勒依凌发现自己陷入了前所未有的危机,做为皇室宠儿以及优秀的金护卫队队长,他从未曾想过自己会被陌生人绑架的一天,不只是因为他那高贵的王子头衔,更何况那一身好武艺,也不应该造成现在这种倒霉的情形。头脑渐渐清醒了,他的双眼用黑布蒙着,只能凭听力和触觉来感觉外界。通过平躺和身下柔软的丝绸,他可以断定自己被绑在一张床上,双手向上铐在床头的铁栏杆上。试着转动手腕,却发出一阵‘哗啦’声,这让他更加恼火,就算以他的力量,要想扭断铁链也是不可能的,反而在他手上勒出几条红痕,脚也被分开锁在床脚上,这一切都让他觉得自己像一条待宰的鱼。现在他真是万分懊悔,不应该一个人不带就跑出皇宫,还跑去学别人喝失恋酒,结果几杯下肚就觉得头晕眼花,再醒来就在这里了。...
南南躺在浴缸里,柔和的水温在身上穿透蔓延。冬日寒冷的气息里,这一躺,就是天堂。南南闭着眼,哼起了小调。及至更衣完毕,北北已经在厨房里忙得不亦乐乎。南南看着北北笨拙的模样,心疼地抢过她的锅铲,说,丫头,急什么,小心烫手。北北故作委屈,你再不做饭,人家饿。总是这样,北北在南南面前的娇纵,有如三岁孩童。两个女子花样的年华,各自操持不同的工作,合租这套居室已经两年。不知情的人,乍听她们的名字,都会以为她们是姐妹,可事实上半点血缘关系也无。南南当时在网上发出一则求租信息,北北给她留言,你是南南,我是北北,到我这里来。于是两个女子逐渐熟络,日子长了就越发亲密,果真情如姐妹了。吃饭的时候,北北说我今天认识了一个男人,好木头,想追我还吞吞吐吐,玫瑰也没有一束。...
米苏知道,自己此时不该分心。但仍是禁不住回忆,心上心下的晃。锄禾就在她对面,温柔地伸出手,说着悲痛的爱的誓言。越是投入,就越是让米苏清醒,自己是在舞台上这个事实。台下的观众,谁都看不清,米苏这个版本的朱丽叶,瞳孔里罗密欧的影子已经与锄禾完全重合。掌声四起,米苏微略红了脸,锄禾在嘴角浮起悄然的笑,只米苏看见,她觉得温馨。是在全校性的选修课上认识锄禾。孤独的米苏,孤独坐在倒数第二排最左边的位置上,一边听老师念叨中国佛教的发展历史,一边翻看张小娴的新书。姗姗来迟的男生,低着头在她旁边坐下,便是锄禾了。刚开始的一节课,锄禾有厚厚的晚报足以打发,五十分钟过后便闲得发慌,看见米苏头也不抬的模样,也凑近来,问,同学,这书能借我看看吗?...
梁山伯自白书 我对不起英台——其实我一早便知道她是女儿身。 不过自三岁起,便已受到理记的教训。《曲礼》中说,男女之别,要严加防犯,凡是男女,衣服架子不共用,叔嫂不通音讯。外来者不得进入门槛以内…… 所以一旦揭穿了,我还能与她共处一室吗? 我虽是书呆子,这浅显的道理也是晓得的。 想起那日柳荫结拜。柳叶拖了细雨,青翠可人,我便提议与她结为兄弟,一般男子,跪便跪。只见这人,跪也跪得异样,无端款摆一下腰肢,于此细微之处,令我起疑。 到了尼山周士章先生所设惊馆中了,外面是白色粉墙,八字门开,紫竹掩映,决非三家村里私熟可比,看门的延了内进,见一堂屋,正中摆了一字长案,抄写册籍堆叠如丘,书架上都是大小卷轴。...
许承天回来的时候,紫妮正在厨房。许承天便坐在沙发上,微笑看着紫妮。直到热腾腾的饭菜上了桌,他仍是一派富足的神色,就像他自己说的,认识你,是我寂寞生活里最大的欣慰。许承天是有家室的,所以紫妮的身份说穿了就是情妇。他们在公司的走道上撞见,紫妮手里的咖啡杯一个晃悠就染上了许承天雪白的衬衫,她慌忙道歉。作为新人,紫妮不知眼前这男子便是自己的老板,待她知道,已经是在许承天扔掉有污渍的衬衫后的第五天。许承天说,以后小心就是,丝毫不责怪。紫妮倾慕的心思里顿时就寻到了亲切,把许承天温柔的笑容烙进了心里。而许承天亦是私底下对紫妮殷勤备至。像他这般有显赫的地位和无数白花花银子的男子,加上绅士的风度干净的容貌,是没有女人舍得拒绝的。于是,紫妮在三个月之后就正式成为了许承天的地下情人。一晃,大半年,掩饰工夫做的还算不错。...
和顾冕,本是同班同学,高二的时候选文理科,染染因为惧怕繁复的数理化,抬着桌子进了隔壁的文科班。那个时候换班就像搬家一样,书本连同自己使用的课桌也要搬过去。顾冕坐染染的后排,理所当然,英雄一样站起身子,盯着染染汗水爬满的脸,说,我来帮你。染染看着他,看着即将分别的同学,眼里一片潮湿,她第一次,对顾冕有了不舍的感觉,尽管这个调皮的男生,曾不止一次地在她后背的衣服上留下深深的圆珠笔印。以后,染染每经过顾冕的窗前,眼睛总要不自觉地往里扫,她告诉自己不能看不能看,可就是忍不住。顾冕如果看见她,偶尔是友好的微笑,偶尔是久违的调侃。一墙之隔,没想到让两个小冤家一样的孩子,成了彼此暗藏关心的好朋友。就这样挨到高三,想着七月之后的离别,染染越发觉得不能让自己美好的初恋未开始就结束。至少,要让顾冕知道我是喜欢他的,染染想。...
一直很喜欢步行,在绿树成荫的路上欢快地走,经过一大片麦田和一处混乱的建筑工地,到离家很远的站上坐车去学校。父母总不是很赞同,责备我有自家的车也不利用,我说我不想让同学觉得柯若若太特殊,简单的借口,其实只有自己清楚,柯若若的步行,是为的一个叫李萧的男孩。在那片噪声四起的建筑工地,林立的汉子的身影中,便有一个,是我目光聚焦的中心。他叫李萧,不过大我三岁,辍学,然后打工。第一次见李萧,是周六的下午我从学校回来。黄昏时分的夕阳,透过树叶的缝隙洒下点点光斑,我一会儿仰头看天,一会儿又琢磨着那些晃眼的光斑。一个不留神,踩上了路边圆滑的鹅卵石,右腿一软,身子就往下掉。我的脚崴了,疼得要命。旁边的工地上适时出来一群人,我的眼神变得哀怨且无助,真希望,哪位好心的叔叔可以高抬贵手,救我一命。可是,有人看见,便吹着口哨走开,也有人幸灾乐祸,说什么住别墅开洋车,还学人家走路,摔了活...